最近miniweb事件,來龍去脈,請移玉步到http://www.daisymarisfung.com/2012/01/16/miniweb-copyright-infringement/,不再另述,本文的目的,是談談本人的一些見解,若有任何錯漏,不吝賜教。
聲明:
- 商業侵權在香港是刑事罪。
- 在英式法律系統下,是假定無罪,即法庭一日未判,都是無罪的。
- miniweb有需要就其技術作出澄清及解釋,以釋除公眾的疑慮。
- 如各版權持有人,覺得有被miniweb侵權,請向香港海關舉報,這樣海關才有權作調查。
- 本人不認識miniweb公司的人,本人亦不認識Daisy本人,本人同miniweb公司及Daisy本人並無任何利益關係及交情。
- 本人乃MBCS,出於專業責任,本文以本人之專業,試圖由技術角度,分析有可能出現之侵權問題。
- 本人不是法律專家,因此版權上所給的意見,全是個人意見及立場,並不代表本人之見解是真正法律上的見解。如要尋求法律意見,請向律師或有關方面之人士查詢。
- 本文只係技術分析文章,是利用技術分析去探討香港版權法的灰色地帶,讓同業能正視香港版權法對我們的影響。若本文令到各位認為有明示暗示針對的話,本人在此再重申一次,本文只是技術討論文章。
- 我們講科學,科學講證據,若對本文之技術有意見,請提出反證。
註: 藍色字為後加修改或資料補充.